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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 公开报告
时间:2026-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5年度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

公开报告

部门名称: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

部门负责人:孙凯

财务负责人:都希格

编制人:岳锦繁

报送日期:2026 年 8 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主要职责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对本旗县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看守所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对指控犯罪,并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对侦查机关及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依法审查逮捕、立案撤案监督、两法衔接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决算部门构成看,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为本级预算部门,本部门无所属单位。

(一)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独立决算部门,财政拨款的行政部门 1 家。

人员基本情况:29人,编外人员8人,聘用制书记员10人,退休人员30人,实有人数47人。

(二)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设置

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部门情况: 我院无二级预算部门。

部门情况表

序号

部门名称

部门性质

1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部门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提质增效、培优做强”目标,系统实施“五大行动”,推动各项工作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434件,获评2024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全旗“干事创业好班子”荣誉称号,集体及个人累计获得各级表彰奖励20余项。

(一)强化政治建设,以党建引领筑牢忠诚根基

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院党组、旗委及旗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案件、重点工作、重大事项39次,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二是抓实班子自身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优化分工协作机制,全年召开党组会议35次,研究重大议题40项,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三是夯实思想理论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构建“党组示范领学、支部组织促学、党小组研学、党员自学”四级联动机制,组织政治理论学习44场次、专题研讨11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四是擦亮党建文化品牌。深度融入党建文化品牌创建行动,不断深化“驼背检察”特色党建品牌创建,“驼行北疆 益心守护”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开展专题党课、政治轮训等活动36场次,推动“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题教育走深走实,通过党建引领解决民生难题62件,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二)聚焦中心大局,以精准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一是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全年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6件32人、审查起诉案件111件140人;精准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24件38人;稳妥办理安全生产事故类案件3件9人;依法打击缠访闹访行为起诉1件2人;起诉职务犯罪7件7人,高质量办理杨某某、齐某某等一批全区有影响力的案件。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9件,提出涉企执法监督意见5条;联合20余家职能部门整治围标串标等乱象,开展法治宣传、座谈交流11场次,精准回应企业司法需求。三是守护生态安全防线。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24件,督促清理垃圾5000余吨,恢复耕地草原630余亩;开展“守护汉外长城”专项行动,推动跨区域协作和文物保护问题整改8处;1起案件入选全区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

(三)深耕主责主业,以专业履职提升案件质效

坚持“三个善于”,以个案质效提升为抓手,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立案2件、撤案2件,追加漏诉3人,纠正侦查违法36件,抗诉3件;开展监管场所检查12次、社区矫正回访32人次,制发纠正执行违法文书30份;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不诉率同比上升12.4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和量刑建议采纳率分别达81.67%、88.52%。二是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检察案件25件,监督民事审判、执行活动13件,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开展“终结本次执行”专项监督,提出纠正意见7件,监督恢复执行3件。三是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检察案件53件,监督行政审判和非诉执行活动8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件,对43件不起诉案件开展行刑反向衔接,提出行政处罚意见20件。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累计摸排线索124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件,提起诉讼2件,诉前磋商12件,制发检察建议28件,回复及整改率均达100%。

(四)恪守为民初心,以司法温情回应群众期盼

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司法为民理念融入履职全过程。一是筑牢民生权益屏障。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案件6件9人,追赃挽损350余万元;促成刑事和解8件,落实赔偿40余万元;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4件5人,提出处罚意见2人,针对医疗美容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联动接访39人次,化解涉法涉诉矛盾6件。二是关爱特殊群体。发放司法救助金9.5万元,救助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等8人;建立欠薪治理协作机制,运用“支持起诉+多元调解”模式为12名农民工追索报酬近7万元;深化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10场次,获评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三是深化基层治理。打造集“红驼驿站”日常服务区、“法治毡房”宣传调解区、“梭梭守望”公益诉讼工作站及“检察智慧云”工作室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依托“驼背检察”法治服务队开展线下普法20余场次,覆盖群众4000余人次;推出AI数智检察官“蓝蓝”和“驼检微剧”,开展线上普法210次,原创微电影《答案》浏览量超2万次。

(五)强化“三个管理”,以严管厚爱锻造检察铁军

坚决贯彻“一取消三不再”部署要求,以三项管理深化落实、全员素能提升为支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压实司法责任。细化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69件;构建全链条内部监督体系,评查案件175件,纠正案件质量问题145项;强化检委会实质化运行,召开会议14次,审议案件17件、事项9项。二是筑牢廉洁防线。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梳理廉政风险点64个,修订完善制度6项,制发检务督察通报13期;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38件;举办“检察开放日”5场,邀请代表委员等参与活动137人次,发布案件信息172条,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三是提升队伍素能。开展各类业务培训43场次,“领导干部上讲台”12人次;实施“青蓝工程”师徒结对,通过实战化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助力青年检察人员快速成长。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持续增强,1人入选全区检察业务专家,在全市检察系统业务竞赛等活动中获荣誉3项,42条检察动态被学习强国、今日说法等媒体刊载,2起案件入选全区典型案例。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313.3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0.18万元,增长 9.16%,变动原因:2025年我院人员变动,相应人员经费有所变动;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69.02万元,增长 5.5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313.3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313.3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69.02万元,增长 5.55%,变动原因:我院人员变动,相应人员经费有所变动。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1313.3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312.0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67.68万元,增长 5.44%,变动原因:我院人员变动,相应人员经费有所变动。

2.结余分配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1.33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人员社保单位部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33万元,增长 133%,变动原因:人员社保单位部分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313.3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99.07万元,占 83.6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214.29万元,占 16.32%。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312.0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938.88万元,占 71.56%;

项目支出 373.16万元,占 28.44%;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099.0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4.12万元,下降8.65%,变动原因:减少培训费、业务招待费及办案业务费及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2.49万元,下降5.38%,变动原因:我院人员变动,相应人员经费有所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097.74万元。与年初预算 1203.19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1.24%。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947.2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87.17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835.31 万元,支出决算 735.1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3.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减少,相应培训费、差旅费均较少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 199.12 万元,支出决算 20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向地方财政申请维修费161.05万元。

3.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 5 万元。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有追加的维修费 5 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74.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1.3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 48.59 万元,支出决算 50.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70%。

2.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 24.29 万元,支出决算 2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71%。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27.8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9.2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年初预算 24.08 万元,支出决算 2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50%。

2.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 13.04 万元,支出决算 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8.3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48.3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10.42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58.76 万元,支出决算4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2.2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885.6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811.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0.93万元、津贴补贴215.98万元、奖金37.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2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2万元、住房公积金48.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6.70万元。

(二)公用经费 7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5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6万元、取暖费12.27万元、差旅费3.16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元、工会经费7.68万元、福利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4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212.1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46.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01万元、印刷费9万元、邮电费12.7万元、物业管理费22.8万元、差旅费17.04万元、维修(护)费14.95万元、培训费3.04万元、被装购置费1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 66.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61.0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99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9.52万元,支出决算 29.5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29.50万元,支出决算 29.5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02万元,支出决算 0.0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9.52万元,支出决算 29.52万元,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9.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9.50万元,占 99.95%;公务接待费支出 0.02万元,占 0.0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9.5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此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9.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5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00%。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2万元,接待1 批次,1 人次,开支内容:本年无此项支出,相应金额为支付上年未付部分;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此项开支。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98万元,下降98.41%,变动原因:本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73.6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3.73万元,下降4.82%,变动原因:公务交通补贴较上年减少。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73.64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3.73万元,下降 4.82%,变动原因:公务交通补贴较上年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5.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6.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8.8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5.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5.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6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截至202512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8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2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4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预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根据决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 21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5办案业务经费项目”、“2025年业务装备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11万元,。其中,对“2025办案业务经费项目”、“2025年业务装备费”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以上项目符合我院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明确,评价指标体系完整,评价标准科学;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合理,预算执行率较低,资金支出规范性有待加强;任务完成质高,时效性强,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社会和经济效益较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8.75分。全年预算数为146.04万元,执行数为146.03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项目绩效 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办理各类案件、未成年人检察各项工作及开展公益诉讼等各项工作,提升检察监督力度和质量,规范监督活动,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监督权威。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案件办理周期长,导致项目资金执行进度缓慢,执行率底。二是办案线索(数量)指标设置不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调整办案类项目预算,提高执行率;二是根据案件管理工作口径,科学合理设置指标值。

2.业务装备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0 分。全年预算数为 66.09 万元,执行数为 66.07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7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办理各类案件、未成年人检察各项工作及开展公益 诉讼等各项工作,提升检察监督力度和质量,规范监督活动,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监督权威。核心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保证办案设备的合格率为 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二是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第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确保实现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公开化、透明化。在妥善使用财政资金的同时,开源节流,树立节俭办公意识,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为检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支撑;第二,全面提升经费的使用绩效,强化对各类业务费用支出的财务管理, 有利于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3.04

146.04

146.03

10

99.99

10

其中:财政拨款

133.04

146.04

146.03

——

99.99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不断改善检务建设装备建设、强力推进业务装备信息化、精细化、安全性等建设体系,加快科技强检步伐,保障办案业务水平提升到一个新水平;2.保证办案人员差旅、培训等经费支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审结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20

305

5

5

案件受理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50

0307

10

10

质量指标

问题整改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9

%

5

5

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90

百分比

10

10

时效指标

工作计划按时完成

正向

大于等于

1

01

5

5

办案时间效率

定性

高中低

5

5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正向

大于等于

352

146.04

万元

5

2.07

年度指标值设置有误

办案成本

正向

大于等于

2.30

2.3

万元/件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正向

大于等于

50

11.65

万元

10

2.33

社会效益

办案产生的社会效益

正向

大于等于

90

097

百分比

10

10

生态效益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产生的生态效益

正向

大于等于

90

095

百分比

5

5

可持续影响

案件逐年增长量

正向

大于等于

30

26

百分比

5

4.3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群众对办案的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88.73

2.业务装备费项目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6.09

66.09

66.07

10

99.97

10

其中:财政拨款

66.09

66.09

66.07

——

99.97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证设备的合格率,保障办案人员的办案效率;保证设备购置及时率,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通用设备购置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56

801

10

10

专用设备购置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

64

5

5

质量指标

设备故障率

反向

小于

3

0

%

5

5

设备预设功能达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9

%

10

10

时效指标

设备维修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9

%

5

5

设备购置完成时间

反向

小于

10

5

5

5

成本指标

专用设备采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

10

万元

5

5

通用设备采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6

56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

反向

小于等于

5

0

%

10

10

社会效益

提升工作效率

定性

提升

提升

10

0

可持续影响

设备使用年限

正向

大于等于

3

3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职工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8

%

10

10

总分

100

90.00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8.7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

业务装备费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锦繁 联系电话:0478-7989085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861500878--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 (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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