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概况:
乌后旗检察院始建于1978年(潮格旗人民检察院)。院址设在赛乌素镇。1981年8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潮格旗更名为乌拉特后旗,本院随即更名为“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主要工作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确保法律的正确、公正、统一实施。
一、主要职能职责
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含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的刑事检察工作)。
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求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等。负责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内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翻译工作。
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二、人员情况
我院现有在职干警5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2人。
中共党员29人,男干警26人,女干警25人,少数民族干警25人。
法律职务方面:员额检察官9人,检察辅助人员9人,聘用制书记员1人。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共5个内设机构,下设司法警察大队。
四、院领导
孙凯: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全面工作。
武东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抓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分管第二检察部工作、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杨文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一检察部工作。
李荣: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工作、司法警察工作,协助武东愿同志分管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仲海燕:党组成员、分管第三检察部工作。
左亚丽:检察委会专职委员,协助仲海燕同志分管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委会工作。